- N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原标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导读: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若原材料不是委托方提供的,则按受托方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

包括: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②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则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注】1.材料成本与会计上的成本相同,即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含运输成本及入库前的其他支出。委托加工合同上必须注明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2.加工费包含了加工成本、加工利润、代垫辅料的成本,但不包含随加工费一同收取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委托加工是按照收回的数量计算消费税,如果只收回一部分,则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都要按照收回的比例来计算。

4.扣税,是指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注】由于委托加工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部分,收回后直接加价销售的属于生产环节销售,所以才有上面补税和扣税的规定。如果是外购或进口的已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直接加价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也不得扣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会计处理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发出的是材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交纳的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因此,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

企业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等,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等科目,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按加工费与消费税之和,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加工成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最终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或“产品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中这两笔借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实际应交的消费税,于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价值在你的手中并没有发生改变。在加工环节受托方已经代扣代缴过了的消费税,根据不重复征税的原则,消费税就不用再交了,直接计入成本。

2、委托加工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价值就随之增加了,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也就增加了,所以需要重新计算缴纳消费税,原代扣代缴金额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怎么作?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时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借:委托加工材料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库时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材料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时借:应收帐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产品销售收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不征收消费税,因此不必进行消费税会计处理。6、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新应税消费品销售时a.销售时借:应收帐款贷: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b.计算应交消费税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何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pide;(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pide;(1-比例税率)”

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交纳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131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