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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方昕:积极推动海南自贸港金融高水平开放

原标题:《中国金融》|方昕:积极推动海南自贸港金融高水平开放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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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昕「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20期

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使命担当,也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从“顺利开局”到“蓬勃展开”到“进展明显”再到“蓬勃兴起”。五年来,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探索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开放路径,突出制度创新,稳步推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化。

探索金融制度创新,提升自贸港金融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协同性

加强制度设计,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搭建金融政策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海南自贸港建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海南省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政策,初步形成了中央层面、部门层面、省级层面的自贸港金融政策框架。金融政策制度框架涵盖了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四个方面,搭建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其中,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先后牵头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等20余份政策制度文件,有效匹配了自贸港建设的不同阶段,提升了自贸港金融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协同性,进一步释放了金融开放政策红利,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政策平稳有序落地。一是在部门层面,主动对接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工作专班财税金融组,积极反馈自贸港金融工作进展和政策诉求。二是在省级层面,推动成立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工作专班,牵头海南省全岛封关运作工作专班金融配套工作组,当好海南省委省政府金融参谋助手。三是在学会智库层面,将海南省金融学会更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学会,成立跨境金融、绿色金融等5个专业委员会,2021年、2022年成功召开“自贸港金融论坛”,服务自贸港建设的金融智库功能初步确立。

创新管理模式,基于负面清单扩大自贸港金融开放。海南自贸港出台了两张负面清单,分别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跨境服贸负面清单》)。《海南自贸港跨境服贸负面清单》系统完整地作出海南自贸港服务业的开放安排,明确了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等三种模式的管理,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其中金融领域负面清单有17项。当前正探索提升海南自贸港金融服务“负面清单”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进一步发挥“负面清单”的作用,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进程。

开局起步坚定有力,金融工作蓬勃展开

· 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营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货币金融环境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断畅通稳健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支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工具箱容量从2018年的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扩充至如今的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14个。

一是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显著增强。新老工具合理运用,充分实现了精准、直达、定向,有效发挥了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23年6月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11658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2.1%,增速创近34个月以来新高。累计向全省法人银行机构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6597.94万元,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34.14亿元;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工具作用,撬动相关领域贷款148亿元。二是加快构建金融发展新格局。注重引导资金流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逐步构建起以园区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为重点的金融发展新格局。2023年6月末,全省园区贷款、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较2020年末分别增长109.3%、70.3%、87.2%、217%和21.2%。2021~2023年,指导银行发行首单自贸港绿色金融债10亿元、发行首单自贸港小微企业专项债10亿元、发行首单自贸港离岸人民币可持续发展债券10亿元,支持地方政府在中国香港成功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为自贸港建设注入强劲的金融动力。三是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通过自律机制会议和窗口指导,推动辖区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3年上半年,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07%,分别低于2022年、2021年、2020年同期68个、83个和84个基点。

· 勇于先试先行,蹄疾步稳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改革开放

积极争取多项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改革政策在海南先试先行,五年来,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进口付汇核验、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等一大批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跨境资金池、QDLP、QFLP等一系列新业态从无到有,为自贸港跨境贸易结算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释放持续稳定的红利效能。

一是推进跨境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指导自律机制出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展业规范、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跨境业务企业信用评级分类管理指引等多个操作指引,有效激发银行开展便利化试点工作动力。通过放宽试点条件、集体审议、全面摸排以及向试点银行推送企业名单等举措,尽可能实现优质企业“应纳尽纳”。2023年6月末,辖内便利化试点银行7家、试点企业62家,较2020年末分别增加6家、57家;共办理便利化试点业务金额14.65亿美元,为2020年末的15.6倍。2023年上半年,离岸转手买卖收支规模达71.44亿美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89倍。二是落地多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截至2023年6月末,共办理试点业务1370笔、金额15.2亿美元,分别较2020年末增长24倍、5.4倍。QFLP和QDLP试点不断深化,截至2023年6月末,全省共落地QFLP基金98只、QFLP基金管理企业23家;已登记QDLP基金管理企业11家。持续推动跨境资金池业务落地,设立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43个,流出入资金1146.02亿元,实现跨国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有效支持了海南发展总部经济。指导商业银行试行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试点业务金额合计3.6亿元人民币。三是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扩面增量。联合印发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办法,为首家基金管理企业发放QFLP余额管理制2亿美元的试点额度。落地首笔提高境外放款上限试点业务,放款额度由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升至0.8倍。2023年6月末,洋浦经济开发区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和6项资本项目试点政策落地实施,办理试点业务1724笔、金额54.4亿美元。

· 坚持金融为民理念,持续提高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持续完善账户服务、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打造具有自贸港特色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加强社会信用服务,地方征信平台组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专注提供便捷、高效的外汇管理服务。

一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19年成功上线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账户),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账户功能,为支持海南自贸港跨境资金高水平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坚实基础。FT账户的资金收付规模从2020年的379.52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2561.97亿元,2023年上半年为2861亿元,同比增长94.6%。二是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有序推进。2022年12月15日,海南三个地市的97个营业网点获准开展试点业务,显著提升开户便利度,有效降低涉外市场主体和结算银行运营成本。截至2023年6月末,海南共开立单位本外币合一账户19148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899.8亿元、外币资金收付2.16亿美元。三是数字人民币全省试点成效显著。推动全省超33万商户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覆盖免税购物、景点、重点高校等多个特色场景。成功推动财政实拨资金业务、签约缴税业务等全国“首发”应用落地。数字人民币全省试点成效显著,自2022年4月人民银行首次通报试点情况以来,线下每月消费金额从全国排名第9位稳步上升至第4位。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速。推动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农村信用体系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意见》。2021年8月~2023年6月,全省累计完成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98.70万户,采集覆盖率96.3%;完成信用评定92.88万户,评定占比为79.73%。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池,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将农户信用转化为信贷支持。推动组建海南省级层面首个本土企业征信公司,搭建地方征信平台并于2022年10月18日上线运行。五是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2022年以来,组织辖内各银行建立外汇专员机制,共组织400余名外汇专员开展活动2960次,助力涉外企业发展。组织全系统和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外汇服务“暖春行动”,505家企业的745项业务诉求均得到解决或积极回应。持续优化汇率风险管理服务,2023年上半年全省企业套保比率13.6%,同比提升4.5%。积极推动省财政厅出台《海南省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支持政府性担保公司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汇率避险增信。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金融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

2022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让海南自贸港成为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和展示中国风范的靓丽名片。建设自贸试验区的目的在于试行某些国际经贸规则,以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妥推进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开放。一是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为契机,加快金融开放步伐,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二是全面梳理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编制规则清单、问题清单、调法调规清单和任务清单,有序开展压力测试。三是研究出台金融服务“负面清单”,借鉴CPTPP“负面清单”采取的“服务贸易+投资”模式,进一步整合统一国内金融业“负面清单”,在行业管理规定和经营行为规范方面进一步简化、放权,不断完善金融业市场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四是在金融开放承诺中引入“冻结条款”和“棘轮机制”,通过“冻结条款”锁定现有金融服务开放水准,通过“棘轮机制”来避免出现反复。

研究出台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条例,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化金融治理能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适应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围绕这一目标,外汇和跨境人民币领域需要加快探索制度创新,站在更高起点谋划海南对外开放,探索建立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政策制度体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授权下,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提供法律支撑。同时,研究在资金“电子围网”一线豁免外汇真实性审核,主要运用“三反”等国际规则应对跨境收支及汇兑风险,做好金融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

基于资金“电子围网”探索推动自贸港资金跨境流动自由便利。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是高水平自贸港的基本特征,其中资金的自由流动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要素流动,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条件。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是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特征,也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需要。下一步海南自贸港将持续推进全岛封关运作金融任务,实施FT账户体系的改造,组织辖区商业银行扎实推进系统改造相关工作,构建资金“电子围网”,实行本外币一体化规则,实现跨境资金结算、汇兑自由便利,不断丰富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满足多功能金融服务需求,为海南自贸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基础条件。

以建设人民币投融资母港为突破口,不断完善自贸港跨境金融服务。海南自贸港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要充分利用跨境资金自由流动的优势,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在有效防范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打造人民币跨境投融资的“三个中心”。一是服务实体经济,探索建立全球人民币资金跨境并购中心。发挥自贸港投资建设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已成立的人民币海外基金在海南设立子基金。二是服务人民币跨境流动,探索构建全球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争取在海南自贸港内新设的、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自动成为人民币合格境内投资者(RQDII),与“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基金QDLP试点”相结合,实现人民币双向跨境资产管理。三是服务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探索打造面向全球的人民币资金管理中心。通过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便利度、创新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产品等手段,支持跨国集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打造面向全球的人民币资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植凤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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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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